根据国家《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现将申办国内旅行社的程序介绍如下:
一、到工商部门核准名称,并由工商部门出具名称核准报告,名称须含有“旅行社”字样
二、提供由会计师、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(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人民币)
三、提交设立申请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
四、填写《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》,并提供以下文件(一式三份):
1、总经理一名、部门经理二名以上
2、财务人员(助理会计师以上)的资格证书
3、足够的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
4、传真机、直线电话、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,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联网的条件
五、市旅游局按有关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,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
六、获准设立的旅行社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
七、办理旅行社责任险
八、领取批准报告及旅行社经营许可证
九、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
请申办者按上述要求准备好资料,以便尽快为您完成报批手续
承办单位: 南京市旅游局管理处
联系电话: 52263999-2108
联 系 人: 李长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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